首页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六章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按照本办法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开始施行。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