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四章 评审 第十九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评审 第十九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坚定正确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社会工作专业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且具有10年以上社会工作从业经历。 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社会工作教学、科研或实务经历。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