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能力,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与激励保障,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