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三章 考试 第十一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考试 第十一条 考试设《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方法、技巧及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服务、管理、督导和研究的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采取闭卷作答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