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 第六条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以及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得的毕业证书,由证书颁发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