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高等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款项包括高等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暂存款项包括预收账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应当上缴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