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