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