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