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9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青年科学奖授予已经取得突出原创性学术成果、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青年学者。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至1月1日);

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取得了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

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

潜心研究工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