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六章 校内管理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校内管理 第三十六条 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