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六章 校内管理 第三十五条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校内管理 第三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外国留学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和公布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