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 汉语和中国概况应当作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政治理论应当作为学习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类专业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其他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