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