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200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副题的启用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原因以及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省(区、市)或地、县未能按时实施考试,省级考试机构须及时报告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经教育部批准后启用副题进行考试。
因试卷、考生答卷丢失、被窃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泄密及考生答卷损毁的,省级考试机构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并立即报告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省(区、市)保密局。查清失密、泄密、损毁范围后,考前应在确定的范围内立即停止考试,考后由教育部宣布在确定范围内的此次考试无效,经教育部批准后,启用副题重新进行考试。
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等工作均依照本规定相应条款执行,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考试机构负责提供副题及相应的答案及评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