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2009年) 第四章 考试实施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2009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考试实施 第十七条 全国统考的科目和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考试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考试时间安排一致,有关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应报教育部备案后再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