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学校的职责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学校的职责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筹措经费,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并制订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