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 第二章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第八条 除第七条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外,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公开范围。 第九条 除高等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第十条 高等学校对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