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