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四章 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 第四十五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 第四十五条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楼层、区域确定疏散引导员,负责在火灾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