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高层住宅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遵守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公约和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建筑;
配合消防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消防服务费用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相关费用;
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遵守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公约和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建筑;
配合消防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消防服务费用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相关费用;
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