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14年) 第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规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