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 第八条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港澳居民提交的有效学历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内地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可以直接提交。 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