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港澳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其报名时间、报考程序、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纪律、合格标准和资格授予,适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有关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