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2008年) 第二条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200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旅行社的申请和审批。 香港、澳门其他投资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的申请和审批,不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