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辅导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勤勉尽责。辅导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做好辅导工作。

诚实信用。辅导机构和辅导对象均应客观、真实地反映辅导过程中的问题,健全有关记录,保证所有辅导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突出重点,鼓励创新。辅导机构应根据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辅导,鼓励结合具体情况有所创新。

责任明确,风险自担。辅导工作只是准备发行上市的一个法定程序,辅导机构与辅导对象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