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等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采取措施。 引用法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