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交易所应当建立定期报告和重大发行上市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监管的工作情况,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