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七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