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1年) 第七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辅导对象所在地派出机构负责对辅导工作进行监 管。 辅导对象所在地在境外的,由辅导对象境内主营业地或境内 证券事务机构所在地的派出机构进行监管。 前两款所称派出机构,以下统称验收机构。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