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对象;

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决议的有效期;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