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现场检查,是指针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以下简称检查对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或交易所作为检查机构,在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以及其他相关场所,采取一定方式对其信息披露质量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