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2010年) 第四章 检验 第二十一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检验 第二十一条 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