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许可证的管理 第三十条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许可证的管理 第三十条 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