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审核与决定 第十五条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审核与决定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