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 第七条 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视频式展示的,可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要保证就餐人员在就餐场所能看到展示的内容。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