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七条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七条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