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 (四)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 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