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1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规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