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年) 第七章 执行与结案 第五十一条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执行与结案 第五十一条 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收缴罚没款的机构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没款。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