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年)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十二条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十二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节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