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年)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四十一条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四十一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经分管负责人批准,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理。处理的物品应当核实品种、数量,并填写清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第四十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