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二条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编制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对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