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引用法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