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年) 第三章 现场核查 第二十一条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现场核查 第二十一条 核查组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组成,不得少于2人。核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审查部门指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