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年) 第二章 材料审查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材料审查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等图表清晰,生产场所、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合理、工艺流程符合审查细则和所执行标准规定的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应当按比例标注。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