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监督检查要求 第二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要求 第二十四条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