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属于质量标志,以“质量安全”的英文QualitySafety缩写“QS”表示,其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见附件2,以下简称QS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