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 第一百零六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进行相关的产品质量检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级物价(价格)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九章 目录 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