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 第二章 生产许可 第二十二条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生产许可 第二十二条 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的生产者需要增加产品品种的,应当依照本规定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照本规定对申请增加的产品品种组织审查。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